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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七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

——2023年第26届推普周系列活动之一

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提高在校师生文化素养、文学水平,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举办2023年第九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七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第26届推普周主题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要求,校语委办组织师生参加第九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七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语委办)

二、参赛对象

上海商学院全体在校教职工、学生

三、征稿要求

(一)主题

写给新征程的上海

(二)截稿时间

2023830

(三)作品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创作讴歌新时代的伟大变革、反映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诗歌作品,展现我国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风貌,书写伟大时代的历史新篇章,激励人民意气风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1.诗歌作品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2.诗歌作品体裁应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

3.应征作品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且未曾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的作品,不得抄袭或转摘。

(四)投稿方式

来稿请在各篇开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部门或学院、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将作品电子版于2023年8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sbsyywz@126.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市民诗歌节字样。

学校将统一报送至上海市民诗歌节组委会办公室,请在校师生踊跃参加此次活动。

四、赛程安排

(一)作品提交:即日830

(二)作品评选:831915

(三)获奖名单公示:与推普周系列活动结果一同公布

五、奖项设置

教师组和学生组各评选出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坤言

电 话:64870020*1120/67105418

扫码下载查看附件:《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举办2023年第九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七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沪学习促进办〔2023〕4号)

教务处(语委办)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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