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7日晚,南桥镇某小区出租房意外失火,导致楼内11户业主受到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事发后,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调委会牵头,司法所、街道办、派出所、居委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迅速出击,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由火灾引发的物损赔偿群体性纠纷。经过近半月的不懈努力,终于将一起可能激化的群体性纠纷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置,既维护了地区稳定,也得到纠纷各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20111227/南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