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精神和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协作,并认真做好“专项活动”第一阶段总结工作。
自活动开展以来,区局首先通过走访基层司法所,开展思想务虚、修订工作要点,调整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定向研究方案等方式,未雨绸缪,多方位做好预先准备工作。其次,通过成立机构,有力提供组织保障、制订文件,全面部署各项工作、召开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等工作,全面部署,多角度做好启动工作。再者,通过举办调解干部培训活动,夯实专项活动工作基础。区局和各基层司法所根据工作需要,先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举办了各类培训活动。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深入基层,细致深入排查矛盾。并借助“宅基调解网”、 “跨前一步、服务大居”主题实践活动,发动人民调解员和广大信息员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建筑工地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大预测、大排查,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同时,对预测和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调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方案、优先调解,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及时就地调解,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化解矛盾效率和质量。
(201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