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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室首次进驻法院
 
 

 

鞍山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室首次进驻法院

 

日前,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室在铁西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这是《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系统首个挂牌常设机构。

  为快速、及时解决纠纷,让人民调解和诉讼实现高效对接,铁西区人民法院和铁西区司法局决定设立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室。该室常驻2名由区司法局选派的人民调解员,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的社区调解员或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轮流担任。今后,发生在该区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简单债务纠纷、劳动关系明确的劳动争议、标的较小的伤害赔偿、交通赔偿纠纷等,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均可向工作室申请调解,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且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案件即进入调解程序。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以及当事人要求不公开调解等情况的纠纷,工作室不公开调解。

以往群众打官司,不可避免要经过法院繁杂的诉讼程序以及大量实体法的条条框框的限制。而人民调解具有很强的灵活性,特别是人民调解员以民间第三人的身份出现,为矛盾双方构建一个互谅互让的平台,有利于消除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起到了很好的缓冲作用。人民调解不收费,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人民调解及时、就地进行,效率高,与司法程序衔接,可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当事方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2012-05-03      来源: 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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