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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调解能手”何林章
 

何林章现任某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他自从兼任村调委会工作以来,坚持恪守“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皆民生”的工作理念,以维护稳定大局为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紧紧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踏踏实实地开展社会基层矛盾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百姓的实际困难,为基层村镇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矛盾的种类也趋于多元化。何林章深刻认识到社会矛盾化解是一项十分严峻的工作,尤其是在化解群众来访、集访的大调解工作方面,更是容不得一点马虎。为了减少群众之间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辖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三个文明及新农村建设,在镇党委、司法部门的领导下,在何林章的带领下,村调委会全体成员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群众队伍,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调解工作有保障

建设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自何林章主持调解工作以来,村调解工作机构人员配备日益完善,机构设置日渐充实。目前村调委会成员共有6人,其中不仅包含资历较长、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调解员,也包含正在培养的新一代年轻调解员;村调委会下设调解办公室,配备了一名调解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目前全村共有调解信息员19名,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迅速、准确,调解及时、有力度的调解格局。为了使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何林章根据《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人民调解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调委会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以及学习、会议等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学习制度,主要学习政治、法律和上级政策文件,提高调解人员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月度工作,讨论研究疑难纠纷的处理。

3、纠纷当事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针对当事人的来访认真细致做好登记,做到第一时间内接触纠纷,并做好纠纷防激化工作。

4、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制度:根据村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对调解工作做得好、专、干的信息员进行表彰,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大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围绕中心,开展工作,调解组织有作用

要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指标,没有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是难以实现的。村民日常事务繁杂,难免因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发生一些矛盾纠纷。有了纠纷如不及时调处,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思想情绪,还会涉及到家庭成员、亲友、左邻右舍,甚至会引起纠纷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到整个村庄的和谐稳定。村级调委会,是村民纠纷调解的第一道职能部门。何林章作为调委会主任,是防止村民纠纷激化的第一道防线,因此他要求村调委会全体调解人员,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群众分忧解难;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介入,及时调解,开展细致有效的思想工作,转化矛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亲力亲为,专攻不懈,调解工作有成效

曾经有一件长达三年之久的土地纠纷:某村民占用同村另一户村民荒废的2亩多土地,不愿归还,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不肯退让。何林章为此多次上门走访,苦口婆心地进行劝说,尽力去做好双方思想工作,多次想方设法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终于于2009年上半年达成协议,将此件纠纷较好地解决。

近年来,经何林章亲手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无一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因调解不妥或不及时而引起非正常伤亡,实现了及时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效果。“丹心一片为村民,千辛万苦促和谐”,这是何林章十几年如一日从事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他多年调解工作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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