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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调解能手”陆秀华
 

陆秀华,女,1954年12月出生,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9月到奉贤区南桥镇光明村委会担任南桥镇光明村调委会副主任一职。光明村地处南桥镇城乡结合处,有11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1982人,外来人口7800多人,实业型企业105家。近年来,随着村级经济发展,园区内企业的增多,外来人员到光明村务工的越来越多,而外来人员的流动性大,人员关系错综复杂,民事矛盾纠纷也较多较杂。能否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将直接关系到村委会的形象,影响到基层社会的稳定。

陆秀华同志自从2007年担任村委会调解工作以来,不管是工作还是休息时间,只要有纠纷,她就会第一个到现场,只要有人要求帮助,她从不拒绝,即便在别人眼里的“小纠纷”,她都会认真对待。三年来,陆秀华同志总共接待化解矛盾纠纷46件,其中涉及家庭纠纷5件、婚姻矛盾1件、动拆迁纠纷11件、疑难复杂纠纷16件,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通过对民间纠纷的调解,陆秀华同志深感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否则就不能很好地化解矛盾。为此,陆秀华同志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和多发纠纷的特点,学习了各种关于纠纷调解的法律法规,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调解技巧,从而在调解纠纷时,她始终能够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诉权,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

在农村调解办工作,几乎天天、时时都要面对和调处矛盾纠纷,其间的酸甜苦辣,局外人是很难明白和体会的,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她丈夫因患肺癌多次住院治疗,医院甚至几次发出病危通知单,但她仍坚持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点力量,她始终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

2011年是新城动迁的重要一年,动拆迁调解工作一件接着一件。如有兄弟两人,哥哥家申请提前拆迁,而母亲的户口与哥哥是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但是常年居住在弟弟家中,兄弟两人为了母亲的45个平方争吵不休,让90多岁的老母亲也左右为难,于是他们来到了村里要求协调解决此事。陆秀华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利用早晚休息时间,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从法律角度、道德角度做双方的思想教育工作,以法摄人,以理服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通过几天的工作,最后母亲所拥有的45平方米产权房归弟弟所得,并补偿给哥哥相应的地基费差价,今后母亲仍住在弟弟家中,但由兄弟两人同时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和费用,终于使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陆秀华同志就这样时刻牢记“民间纠纷无小事”,在调解的岗位上履职尽责,忠实地践行着一名农村基层调解员的职责,在平凡的工作中为农村稳定与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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