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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委会协同“宅基老娘舅”调处一起动迁引发的赡养纠纷
 
 

调委会协同“宅基老娘舅”调处一起动迁引发的赡养纠纷

某村村民李某生育三个儿子,李某立基在二儿子和小儿子处,一直与二儿子和小儿子同住。近期,三个儿子为李某的动迁权益发生纠纷。2012年7月初,司法所所长获悉情况后立即会同村“宅基老娘舅”与李某的三个儿子联系,但李某大儿子不愿参与调解。调解员和宅基老娘舅决定“逐个击破”,每人各负责劝说一方,一次不行二次,多次的电话与上门终于让三人看到了调解员诚意和能力,终于同意协商解决。调解前,调解员仔细查阅了拆迁补偿协议、相关材料并走访了知情者,做到心中有底。调解中,调解员先从老人身体状况入手说出了老人家希望全家和睦、安享晚年的愿望,再提出此次纠纷的中心问题是老人的房产分配及今后的赡养问题。调解过程中,三人对老人赡养问题争锋相对:老大认为母亲的宅基地未立基在自己这里,不能由自己拿出房屋平方给老人,提出应该谁拿房谁赡养;老二、老三均不承认自己的安置房中有父母的面积。鉴此,调解员与“宅基老娘舅”分头开展工作:调解员拿出房屋宅基的档案材料,告知老二、老三他们申请的房屋宅基地内有母亲的名字,并向兄弟三人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赡养的规定;“宅基老娘舅”则不断从风俗人情及周围群众的真人真事对兄弟三人进行引导和疏导,让其要为自己的儿孙做个好榜样。通过耐心劝说,兄弟三人终于就老人赡养和房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并于7月中旬日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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