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通知
2026-03-30

各位教职工:  

2025-2026年度上海商学院教工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保,现将理赔通知如下。

一、理赔时效

保险期限(即发票时间):20254月1日-20263月31日理赔截止日期:20266月30日止

二、理赔方式

(一)线上理赔:(随时,微信关注"新华保险心圆福",在线申请理赔。详细理赔流程参见附件3《上海商学院理赔服务手册》)。

(二)线下理赔:

1.时间地点

1)410日(周9:00-15:30,中山西路校区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2414日(周9:00-15:30,奉浦校区综合楼2楼教工之家

3)4月24日(周五)9:00-15:30,中山西路校区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2.理赔内容

保险责任 免赔额/赔付比例 保额
意外伤害残疾/身故保障
0元/10%-100% 5万元
疾病身故保障 / 2万元
意外住院津贴保障 / 10元/天,最高给付180天
门诊治疗保障 600 元/70% 2000元
住院治疗保障 0 元/70% 3000元
意外医疗保障 0 元/100% 2000元
重大疾病保障 45 种重疾,初次确诊给付 5万元

3.线下理赔所需材料

门急诊医疗:

▷个人索赔申请书

▷门急诊发票原件(电子发票打印件)

▷门急诊发票所对应的病历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住院医疗:

▷个人索赔申请书

▷住院发票原件(电子发票打印件)

▷出院小结复印件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重大疾病:

▷个人索赔申请书

▷身份证及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相关病历(确诊前两年的连续病历复印件及确诊前两年的体检报告)

▷确诊时的出院小结复印件

▷确诊时的病理切片检查报告复印件(冰冻、石蜡、穿刺、分子学病理报告等)

三、注意事项

1.需持上海市医保卡在公立一级及一级以上医院就诊。

2.提交的门急诊发票原件、住院发票原件一般不再退还,如需退还发票原件,请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并注明"退还原件"。因电子发票是打印件,故不作退还。

3.急诊未使用医保卡就医时,待诊疗结束,先将医疗发票复印一份留底,然后到区医保中心作医保费用分割,再持分割单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理赔。

4.门诊、住院同时理赔时,按照要求分别提交相关材料。

5.个人索赔申请书(附件1)可事先下载填好,也可现场填写。

新华保险联系方式:

武欣雨 15601660014 田国胜 13818246561

附件:

1.新版索赔申请书填写模板

2.新版索赔申请书

3.上海商学院理赔服务手册

校工会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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