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四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25-11-13

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区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工会、妇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展现上海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昂扬姿态,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一)评选范围

男女双方都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五年以上,且连续婚龄达10年及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名额

 拟评选50对,提名奖20对。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事宜。

二、教育系统第届最美家庭(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

(一)评选范围

女方仍在教育系统工作且男在职在岗曾荣获往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的家庭。

(二)评选名额

拟评选20对,提名奖10对。

(三)评选条件

1、注重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新风尚,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夫妻双方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始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是周围人学习的楷模

3、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善于营造和谐型家庭、学习型家庭,夫妻携手,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事宜。

三、申报方法

1、以高校、区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是女方所在单位。原则上“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每个单位限推荐1-2对家庭。

2、推荐单位请详实填写“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其中“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栏须描述被推荐人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一般为不超过1500字文字材料介绍。

3、请各单位于1128星期五填写《推荐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fgw@shsjygh.org.cn同时将《推荐登记表》A4正反打印一式份(其中三份为盖章版)快递至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地址:静安区陕西北路500号l号楼209室) 

4、评审小组由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及市卫健委妇委会负责人组成12月旬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定12月底公示评选结果。

四、奖励办法

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将于2026“三八”节召开表彰会,对荣获“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上海市教育系统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称号家庭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华迪帆    电话:13735613373

 

附件

1.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登记表

2.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推荐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51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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