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委〔2013〕25号
关于成立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中专校党委:
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朱国宏
副组长:冯伟国 楼文高 钟幼伟
成 员:侯立玉 卜 军 尤爱国 秦汉忠 陈 敏 黄建昌 范明耀
于晓红 蔡 磊 吴 玮 冯国珍 许瑛瑛 费黎艳 严玉萍 张延镐 朱永莉
张松滨 吕继红 王云玺 乔蔓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卜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4个工作组,其职责和组成分别如下:
1.综合文秘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等。
组 长:侯立玉
副组长:刘晋波
成 员:宁 艳 蒋 苏 于振杰
2.活动推进组: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全校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和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做好与上级的联络及工作衔接。
组 长:卜 军(兼)
副组长:黄建昌 王云玺 乔蔓菁
成 员:伊 铭 冯国珍 许瑛瑛 费黎艳 严玉萍
张延镐 朱永莉 张松滨 吕继红
3.信息宣传组:主要负责营造师生关注、了解、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组织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题学习和理论辅导;负责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简报编发和宣传报道等。
组 长:宋晓光
副组长:潘懿敏
成 员:陈 璐 朱 燕 王韦达 姚朝华 黄 欢
高洁静 陆芬芳
4.督导联络组:主要负责了解和督查二级单位各环节活动开展的进展情况,审核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列席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活动。
组 长:尤爱国
副组长:秦汉忠
成 员:范明耀 吴 健 杨 冰 于晓红
以上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我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以上机构自行撤销。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主题词:综合管理 机构设置 成立 通知
上海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