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委〔2013〕28号
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各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就我校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9月2日至11日,各单位根据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信息员。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联络员、信息员名单,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召开动员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在学校召开动员大会后(初定于9月17日(周二)),各单位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学习传达学校动员大会精神,安排布置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会上,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督导组参加会议并在与会人员范围内发放民主评议表和征求意见表。民主评议表和征求意见表由督导组负责收回并汇总梳理。
二、明确教育实践活动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9月初至10月中旬)
1.组织学习讨论。动员会议后,各单位开展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9月初至10月7日,安排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个人自学。10月8日至15日,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讨论会,组织党支部理论学习,并参加学校层面组织的有关学习教育活动。督导组列席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讨论会。
2.广泛听取意见。在学习教育期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师生员工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3.汇总梳理意见。10月15日前,各单位采取座谈会、走访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充分征求师生意见,认真汇总梳理,通过师生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中央提出的四个方面作风存在的问题。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
1.开展谈话谈心。有关校领导和督导组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并会同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提醒。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间开展谈心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有关校领导、督导组会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即:班子及个人作风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25日至11月5日,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经督导组审阅后,连同会议时间地点安排等提前5天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校领导、督导组参加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11月5日至15日,各单位形成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材料,经有关校领导、督导组审阅后,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有关校领导、督导组参加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
5.上报专题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各单位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
1.制定整改方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普遍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即知即改、边学边改。11月15日至22日,各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经督导组审阅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正风肃纪。按照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要求,各单位针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情况进行检查,及早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听取督导组意见建议后,进行集中治理。
3.建章立制。11月22日至12月6日,各单位对贯彻群众路线已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研究出台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制度,并抓好落实。
4.总结评议。12月6日至13日,各单位形成总结报告,召开总结会议,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督导组
对各单位总结报告进行审阅,并参加各单位总结会议。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准确把握基本原则,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健康进行。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教育实践活动有特色、有实效。
2.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法,抓好本单位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好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对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欢迎他们参加活动。组织专题学习讨论时,邀请他们参加。活动中,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可以邀请他们列席,但不要求写对照检查材料。
4.各单位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把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奉浦校区行政办公楼812室,联系电话:67105474,电子信箱:zzb_sbs@163.com 。
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指导意见
上海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