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的精神, 2011年9月24-25日,教育部高教司组织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在西安召开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通气会”,以新的高度、新的思路和新的机制、新的方法,打开本科教学评估的新局面。 会上,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围绕新时期本科教学评估制度设计作了主旨报告。高教司刘桔副司长、评估中心季平主任就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方案及实施进行说明和提出要求,高教司张大良司长做了大会总结,并对近期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来自全国各省市分管高教的厅长(主任)、处长和特邀专家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代表们分组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进行大会交流,专家代表钟秉林校长也在大会上发言。 蕙青同志在报告中,首先结合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百年校庆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刘延东国务委员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必须充分认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提高质量上升到关系高等教育生命线的战略高度,坚定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质量为核心,谋划高等教育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推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蕙青同志说,教育部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的研制工作,部党组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研讨,袁贵仁部长和杜玉波副部长等领导多次明确指示和悉心指导。近年来,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认真总结上一轮评估经验教训,研究借鉴国外评估先进理念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已形成了新一期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整体制度设计。 新的评估制度设计目标是,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控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评估体系包括学校自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控和国际评估等五项内容。新的制度设计还按照“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实行中央与省级政府两级分工负责,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专门机构具体实施,形成了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蕙青同志强调,新方案设计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领导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具有明显的五个特点:一是新方案不是一次单项工作,而是一个整体的制度设计,它构建了一个内外结合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二是强调了教学质量保障低重心(以学校自评为基础)、常态化(建立常态数据监测体系)的管理机制;三是突出了分类评估、分类指导的理念;四是强调了国家、省级、学校分级管理、分层评估的组织体系;五是重视和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另外,新方案还体现了“四个多”特征,即:多样的评估标准、多种的评估形式、多元的评估主体、多渠道的评估结果发布方式。 会议对近期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要求各地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和稳妥实施的工作要求开展: 第一,要重视评估工作,把认识统一到正确的方向上来。强调要做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工作。提高对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国家新时期评估工作新的理念、原则、内容、措施等。 第二,要明确各自职责,做好省级评估工作的制度安排。各省按照新方案的要求,在国家的制度框架下,结合本省实际进行本省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制度设计重视构建符合省情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第三,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本科教学评估各项工作。各省要全面指导和督促所属高等学校的自评工作,加快推进所属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建立学校教学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对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等进行周密安排; 第四,要正确把握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营造良好的内部舆论氛围。要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师生员工,大家理解、重视、支持和参与评估,树立起评估的主体意识;二是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氛围。确保本科教学评估在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中顺利推进。 会议代表一致反映,蕙青同志的报告是对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领导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的一次很好的辅导,新方案突出“质量、分类、放权、法制(制度)、系统、分类和多样化”等核心词,全面体现《教育规划纲要》的价值取向,本次会议非常重要,是一次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高的方向明确、思路清晰、任务明确的重要会议。 大家普遍认为,《意见》是着眼于建立国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整体和全局进行的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是一次质量保障的制度创新,系统、完整体现了国家评估制度建设日渐成熟,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校教学评估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指明了方向。《意见》体现了分类、分层、分级的管理思路,符合实际,有利于学校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大家还对如何做好本地区的评估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回去后认真传达和落实贯彻这次会议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