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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报销细则
2012-11-26
 

每次报销须填写“支付凭证”一式两份,完整填写经费项目名称、报销金额及支出用途后,由项目负责人(院系、部门等实体部门负责人或项目受助者)签字,并清晰加盖实体部门公章。  

报销的票据应印有“地方税务局监制”、“财政部监制”或“XX财政局监制”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并盖有相符的“发票专用章”或“收据专用章”。完整填写日期、摘要(内容)、金额(大小写)。每张原始票据反面须清晰加盖实体部门公章、项目负责人签章、经办人签字。

现金报销预约:每次报销需提前1—2天预约。

联系电话:6710541    传真:67102977;

  办公地点:奉浦校区财务处;联系人:李老师

  其他事宜遵从学校财务处的有关规定。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1208室电话:(021)64870020 邮编:2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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