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捐赠(含实物捐赠)个人或单位,发放上海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纪念品。
2、所有捐赠者名单及捐赠金额(捐赠者另有约定的除外),将通过网站定期对外公开,同时刊登于《校友通讯》,并于每年年底列入名册存档。
3、凡为基金会捐资,基金会给予以下礼遇:
(一)捐资在200万元或累积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者,颁发捐赠证书及“上海商学院杰出教育贡献纪念奖”,可聘为上海商学院校董会董事,通过新闻媒介报道消息。
(二)捐资在100万元或累积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者,颁发捐赠证书及“上海商学院突出教育贡献纪念奖”,可聘上海商学院校董会董事,通过新闻媒介报道消息。
(三)捐资在50万元以上者,颁发捐赠证书及“上海商学院教育贡献纪念奖”,通过新闻媒介报道消息。
(四)捐资在10万元以上者,颁发捐赠证书及纪念奖牌。
(五)捐资在1万元以上者,颁发捐赠证书及纪念奖章。
(六)捐资在100元以上者,颁发捐赠证书。
(七)所有捐资者的姓名及金额,都刊登于《上海商学院院报》专刊、《校友通讯》以及基金会网站上,并建捐资名册存档。
4、各种奖优扶贫基金和单项奖学金的捐助者,可给予基金冠名权。
5、对于无指定意愿的捐赠者,根据的相关规定予以鸣谢。
6、学校将积极运用自身资源,为捐赠者提供服务。
再次感谢大家对上海商学院的支持,学校的发展,离不开一代代人的努力奋斗,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同心协力,聚沙成塔,为上海商学院的发展和再铸辉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