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 赠 协 议
甲方(捐赠者): 上海华师京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受赠单位):上海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为支持上海商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捐赠协议:
一、捐赠金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愿无偿向乙方捐赠资金人民币(¥)50万元;
2.甲方承诺本捐赠资金是具有支配权的合法财产;
3.到款时间:2013 年1 月15 日前;
4.付款帐户:开户名 上海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帐 号 1001 2980 0900 8905 352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山西路支行
5.交付方式:
1) 甲方在约定时间内将捐赠资金交付乙方;
2) 乙方在收到甲方捐赠资金后,开具上海市财政局《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捐款使用及管理办法
1. 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要求接受和管理捐赠资金;
2、按照甲方意愿使用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奖励上海商学院优秀师生等;
3、乙方为甲方提供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查询等服务。
三、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日期:2013年1月15日 日期: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