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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年检合格 |
2015-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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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于201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201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是法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职责,是社会组织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政府对社会组织进行规范管理的行为。年检为进一步确认社会组织法人资格,考察社会组织按章程开展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情况,实施社会组织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和资助等提供依据。学校基金会以积极的姿态认真履行参检义务,按规定做好2014年度的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年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3月31日前圆满完成网上填报和年检任务。6月3日,接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通知,上海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年检合格。 来源:基金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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