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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报销细则
2013-04-08
 

  每次报销须填写支付凭证一式两份,完整填写经费项目名称、报销金额及支出用途后,由项目负责人(院系、部门等实体部门负责人或项目受助者)签字,并清晰加盖实体部门公章。  

  报销的票据应印有地方税务局监制财政部监制“XX财政局监制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并盖有相符的发票专用章收据专用章。客户栏应填写上海商学院,完整填写日期、摘要 (内容)、金额 (大小写)。每张原始票据反面须清晰加盖实体部门公章、项目负责人签章、经办人签字。  

  现金报销预约:每次报销需提前1—2天预约。

    联系电话:67105413   传真:67102977

    办公地点:奉浦校区财务处;联系人:彭老师。  

  其他事宜遵从学校财务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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