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文明项目评比办法
   2014-09-17
 

 

 

 

 

上海商学院文明项目评比办法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了有效推动我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创建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积极性,提升师生员工的思想品德、文化修养、文明素质,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按照“项目推进、品牌培育、典型引领”的总体要求,学校特设校园文化建设优秀项目师德建设特色项目“文明示范岗”三项文明项目奖,一般每二年评比一次。具体评比办法如下:

一、校园文化建设优秀项目

校园文化建设优秀项目既可以是多年来持续开展且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项目,也可为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一)报送范围

1.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与传承,师生喜闻乐见、能够广泛参与的传播方式或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师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3.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举措与实践;

4.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校园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方法和经验;

5.发挥校园文化的导向、凝聚作用,探索校园文化中理论和成果创新研究的路径、方法、对策或完善校园文化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

6.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报送要求

1.申报数量

每个二级学院可申报1-2项,每个职能(教辅)部门可申报1项,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可申报1-3项。

2.申报材料

1)《上海商学院校园文化建设优秀项目申报表》;

2)申报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3000字左右;

3)申报项目图片、照片3-5张,并配有简要说明。

3.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要把好政治关,注意把握申报项目的政治倾向和思想导向,按照要求择优报送申报材料,申报项目的题目须主题鲜明,特点突出,富有寓意,体现文化特色,字数不宜过长。

2属于本单位或部门的专门职责工作,或有学校(含上级)专门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3)评比时间:另行发文通知。

二、师德建设特色项目

师德建设特色项目既可以是持续多年开展且仍在持续开展的师德建设项目,也可为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师德建设活动。

(一)报送范围

1.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富有特色的师德主题教育活动;

2.围绕着教书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开展的有一定成效的师德师风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师德传承系列活动;

3.弘扬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师德先进典型活动;

4.新时期、新形势下,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载体;

5.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师德建设的优秀成果。

(二)报送要求

1.申报数量

每个二级学院可申报1-2项,每个职能(教辅)部门可申报1项,教务处可申报1-3项。

2.申报材料

1)《上海商学院师德建设特色项目申报表》;

2附申报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3000字左右。

3)申报项目图片、照片3-5张,并配有简要说明。

3.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须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特色显著,具有时代性、创新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对其他单位有学习和借鉴的意义。申报项目的题目须显示特色,言简意赅;

2属于本单位或部门的专门职责工作,或有学校(含上级)专门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3)评比时间:另行发文通知。

三、文明示范岗

文明示范岗必须是服务师生的职能(教辅)部门、群团组织和教学单位下属办公室等,且暂不设专项评奖的工作岗位。

(一)报送范围

1.严格执行各项管理服务规范,落实“首问责任”、“挂牌上岗”等制度表现突出;

2.热情待人,文明服务,师生反映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岗位技能过硬,综合业绩突出;

3.勇于开拓创新,职业道德良好,立足本职,岗位奉献,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学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报送要求

1.申报数量

每个职能(教辅)部门、每个二级学院可申报1项。

2.申报材料

1)《上海商学院文明示范岗项目申报表》;

2附申报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制度规范、业绩表现、师生反映等,1500字左右。

3)申报项目图片、照片3-5张,并配有简要说明。

3.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须导向正确,特色显著,具有可操作性,对其它岗位有学习和借鉴的意义。

2)评比时间:另行发文通知。

四、评比表彰

上述项目的评比由学校文明委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比,各奖项获奖数量一般不超过10项。文明示范岗有效期为两年。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上级有关奖项

学校对获奖项目给予表彰、奖励,并择优结集出版进行宣传推广。

五、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校文明办负责解释。

 

 

 

 

 

 

 

 

 

                  上海商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627

 

 

 

 

 

 

上海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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