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聘用合同(劳务协议)聘任工作的通知
   2013-04-07
 

各部门:

根据有关法律和上海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现开展2010年度聘用合同(劳务协议)聘任工作,请你部门按下表所列时间节点做好配合工作:

 

时间

流程

注意事项

514518

人事处将各类用工到期人员续聘意见征询表印发至各部门

 

518526

各部门将意见征询表反馈至人事处

各部门须对续聘人员作出简明鉴定

526531

人事处将相关人员续聘意见征询表交有关职能部门鉴定

 

53167

职能部门将意见征询表反馈至人事处

 

67614

人事处提出续聘意见并报校长室审批

 

614620

人事处制作续聘通知并印发至各部门,由部门转交聘任相关人员

部门做好通知签收工作,收齐反馈人事处

621715

续聘到期人员至人事处续聘相关协议或合同

    若不能及时至人事处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应由本人事先书面告知人事处申请缓签,否则责任自负。

 

干部人事处  

201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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