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黄崴等同志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部门:
经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综合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校长室讨论决定,同意聘任下列八位同志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讲 师:黄 崴、王启照、王 海、姜 何、赵鸿飞、孙明遐、张振江;
助理研究员:张永红。
黄 崴、王启照、王 海、姜 何、张永红五位同志聘期自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八日起至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一日止。赵鸿飞、孙明遐、张振江三位同志聘期自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八日起至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特此通知
上 海 商 学 院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