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代表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统筹教师的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负责制定加强与改进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及工作方案。对学校二级单位制定的涉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文件进行审核或备案,指导与推进二级单位具体落实工作;
2.组织二级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指导与推进二级单位具体落实工作;
3.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为学校党委提供决策依据,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统筹协调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在人才引进、教师聘任、教学能力提升、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优评奖等相关环节中的落实工作,探索教职工思想政治考核新机制;
5.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师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列入相关二级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促进二级单位认真落实相关任务要求;
6.统筹建立教师惩戒机制,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教师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教师教学、科研、外事、财务及其他方面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
7.完成纪检、监察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处
1.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岗位等级聘用工作;
2.负责学校在编人员的聘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劳动合同制人员、派遣制人员、返聘人员、外聘兼课教师等编制外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年度招聘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5.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
6.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请销假工作;
8.负责二级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9.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
10.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作;
11.负责制定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选派国内外研修人员,接收外校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
12.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3.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14.完成纪检、监察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才工作办公室
1.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
2.做好人才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做好学校人才队伍规划及建设方案;完成学校人才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内高层次人才的日常管理、联系与服务工作;掌握学校人才队伍动态,建设学校人才库,为学校的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4.负责协调和组织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的推荐申报与管理,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落实人才选拔、聘用、考核等相关工作;
5.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整合人才资源,提升学校人才的学术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6.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思想政治相关工作,掌握高层次人才的思想动态,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要求;
7.完成纪检、监察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负责开展多元化、系统化、多层次的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提升,推广现代教育理念,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组织开展国(境)内外高水平教师教学发展交流与培训项目,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3.组织策划各种形式的教学经验研讨与分享活动,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
4.负责完善教师教学竞赛体系,组织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以及教师教学工作坊、教学沙龙等活动;
5.强化部门网站功能开发,及时更新信息,建好信息资源库;
6.统筹协调二级教学单位教师培训工作,收集和反馈教师对中心活动的建议、评价等信息;
7.完成纪检、监察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